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办字〔2019〕10号)精神,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省生态环境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对外保留甘肃省核安全局牌子。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多】
文件标题:
网上办事平台
办件查询
主题:全文实录│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
嘉宾:
时间: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负责我省落实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省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绿色发展体系建设。
负责人:常沁春
副处长:崔国梁
联系电话:0931-8415424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