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
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办字〔2019〕10号)精神,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省生态环境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对外保留甘肃省核安全局牌子。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多】
派驻机构
直属单位
-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
-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甘肃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 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
- 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甘肃省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 甘肃省生态环境统计与数据中心
-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定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临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甘肃省甘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